登记机关正在进行拟强制注销公告这是不是意味着已经进入90天公告期了那为什么-罗立志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登记机关正在进行拟强制注销公告是否意味着已经进入90天公告期”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且满三年未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时,登记机关有权进行强制注销。在这个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个拟强制注销的公告期。

拟强制注销公告的发布,确实标志着公司已经进入了90天的公告期。这一公告期是强制注销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给予相关部门、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一个提出异议的机会。在公告期内,如果任何相关方对拟强制注销有异议,都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机关在收到异议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并决定是否终止强制注销程序。

关于您可能疑惑的“为什么已经进入公告期”,这通常是因为公司已经满足了强制注销的条件,即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且满三年未申请注销。在这种情况下,登记机关会依法启动强制注销程序,并发布拟强制注销公告,以告知公众并保障相关方的权益。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些关于强制注销程序的其他要点:

  1. 公告方式:拟强制注销公告通常采取批量公告方式,以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2. 异议处理:在公告期内,任何相关方都可以提出异议。登记机关会对异议进行形式审查,如果异议成立,将终止强制注销程序。
  3. 注销决定送达:如果公告期满且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关将作出强制注销决定,并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注销决定书。对于失联公司,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4. 救济举措:如果公司被强制注销后,相关方认为存在不应当强制注销的情形,可以在三年内提出恢复登记的申请。同时,登记机关也可以依职权恢复公司登记。

综上所述,登记机关正在进行拟强制注销公告确实意味着公司已经进入了90天的公告期。这是强制注销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保障相关方的权益并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