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公证声明书的核心在于明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公证处对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以下是一份继子女公证声明书的撰写要点及示例,供您参考:
撰写要点
示例
继子女公证声明书
声明人:XXX,性别:X,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鉴于本人(声明人)与XXX(继父母姓名)于XXXX年XX月XX日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现就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如下声明:
一、自关系形成以来,XXX(继父母姓名)对本人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提供了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支持。
二、本人对XXX(继父母姓名)亦履行了赡养扶助义务,在其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了必要的生活照顾和经济支持。
三、双方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继子女,享有与XXX(继父母姓名)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表述,如“不享有继承权”等)。同时,本人也承担对XXX(继父母姓名)的赡养义务。
四、本声明内容真实无误,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