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表单位出庭的委托书应当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规范格式书写:
标题与称谓
委托书标题应明确为“授权委托书”,首行顶格写明受托法院名称(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
委托单位与受托人信息
委托事项与权限
委托期限
需写明委托的起止日期(如“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之日止”),或直接注明“至本案终结之日止”。
单位公章与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注明签署日期。
附注说明(可选)
若受托人为多人,需明确主从关系或分工;若需提交受托人身份证明,可注明“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完整模板示例:
授权委托书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兹委托我单位李四(性别:男,身份证号:XXXXXXXX,工作单位:XX公司,职务:法务部经理)作为我单位诉讼代理人,参与贵院受理的(202X)XX民初XX号案件。
委托权限: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终结之日止。
委托单位: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三(签字/盖章)
202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调整具体条款,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