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可以邮寄送达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然而,如果当事人不在场,行政机关就需要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多种送达方式,其中就包括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通过邮寄方式将送达文书送达受送达人的一种方式。在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选择邮寄送达。具体操作时,行政机关应当将送达文书交邮局以挂号信寄出,挂号的回执将作为送达凭证。回执上收件人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除了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其他几种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等。这些方式各有适用场景,行政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送达方式。
总结来说,如果当事人不在场,且直接送达有困难,行政机关完全可以选择邮寄送达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这种方式既合法又有效,能够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及时传达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