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邓晓霞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刑事辩护

“并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意味着在判处主刑(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的同时,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或终身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 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析: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具体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基础权利,剥夺后犯罪分子将失去参与投票选举和被选为公职人员的资格。

  2.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些自由是公民表达意见、组织活动及参与公共事务的重要方式。剥夺后,犯罪分子将不得公开发表思想和见解,不得通过出版物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的见解,不得为共同目的聚集于公共场所发表意见,不得组织或参加社会团体,也不得在公共场所列队行进或静坐表达意愿。

  3.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犯罪分子将不得在各级国家机关中担任任何公职,包括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这是对其参与国家管理能力的直接限制。

  4.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犯罪分子不能在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这是对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影响力的限制。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情形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分为应当附加适用和可以附加适用两种情况:

  • 应当附加适用:

    •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如间谍罪、背叛国家罪等,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以防止其继续利用政治权利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对其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惩罚。
  • 可以附加适用:

    •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性质和情节决定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这旨在防止犯罪分子在未来继续利用政治权利从事破坏社会秩序的活动。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 除特定规定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 对于被判处管制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四、剥夺政治权利的计算与执行

  • 计算方式: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在主刑执行期间同样有效。这意味着,在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同样不享有政治权利。
  • 执行方式: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监督,并且不得行使《刑法》第五十四条所列的各项权利。
  • 执行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执行期满后,执行机关应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举例说明:假设某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那么,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他还需要再执行三年的剥夺政治权利刑罚。在这三年期间,他将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得公开发表思想和见解,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等。

总结与建议: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项严厉的刑罚措施,其适用、期限、计算与执行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