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前一天卖出的药品可以追责不-王泉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侵权纠纷

结论前置:过期前一天卖出的药品,若该药品在卖出时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仍然可以追责。

详细分析:

  1. 药品的保质期与安全性:

    • 药品的保质期是确保药品在特定时间内保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指标。过期药品可能因成分分解、变质等原因导致药效降低或产生有害物质,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 即便药品是在过期前一天卖出,但如果该药品在卖出时已经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对于药品而言,通常指的是药品质量标准),那么经营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消费者的追责权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括药品)受到损害的,有权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这一规定并未将药品的过期时间作为追责的唯一或决定性因素,而是关注于药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是否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
    • 因此,即使药品是在过期前一天卖出,只要消费者能够证明该药品在卖出时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因此受到了损害,就可以依法追责。
  3. 经营者的责任:

    • 经营者有义务确保所售药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在保质期内销售。如果经营者明知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仍然销售,那么其将面临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 在实践中,经营者可能需要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赔偿金的计算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即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4. 举证责任:

    • 在追责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即证明所购药品在卖出时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因此受到了损害。这可能需要消费者提供药品购买凭证、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据。
    • 经营者如果认为自身不应承担责任,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如药品的质量检测报告、销售记录等。

法律建议:

  • 如果您作为消费者购买了过期前一天卖出但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并因此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药品购买凭证、医疗证明等),并向经营者或生产者提出赔偿要求。
  • 如果经营者或生产者拒绝赔偿或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能法律后果:

  • 如果经营者被认定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药品,并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那么其将面临赔偿损失、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