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第四节中总共包括18个罪名。这些罪名涵盖了货币管理、金融机构管理、金融业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具体包括:
伪造货币罪:涉及伪造货币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甚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涉及出售、购买或运输伪造货币的行为,根据数额大小,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根据数额大小,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变造货币罪:涉及变造货币的行为,根据数额大小,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与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涉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高利转贷罪:涉及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根据违法所得数额大小,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直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涉及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涉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如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等,根据数量大小和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涉及窃取、收买或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涉及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信息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直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涉及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或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依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规定处罚。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涉及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行为,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涉及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行为,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涉及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如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等,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直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涉及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财产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直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违法运用资金罪:涉及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规定处罚。
洗钱罪:涉及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进行的行为,如提供资金帐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等,根据情节轻重,可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直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罪名共同构成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体系,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与这些罪名相关的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