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证人必须出庭的法条及相关规定,我为您梳理如下核心要点: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明确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若证人因健康原因、交通不便、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可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例外情形:需经法院许可,且证人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无法出庭的具体原因及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交通票据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进一步细化证人出庭义务:
强制出庭的特殊情形
若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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