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审要提供哪些复印-周燕萍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劳动纠纷

在申请工伤一审时,您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并且部分材料需要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下是详细的材料清单及说明:

一、基础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需用黑色水笔填写,受伤害职工或近亲属需签字盖手印;若为单位申请,末页单位意见栏处需用人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2. 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则不需要用人单位盖公章),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文件。

  3. 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若近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申请,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及其与伤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

二、医疗相关材料

  1. 医疗机构出具的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原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则不需要),以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存档。

  2. 首次门诊病历、拍片报告、出院记录:同样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事故相关证明材料

  1. 事故当月考勤记录或外出派遣证明:复印件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以证明事故发生时职工的工作状态或外出情况。

  2. 证人证言材料:原则上需要提供2份证人证言原件,以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人证言落款签名需加盖手印。

  3. 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受到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 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需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 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及标注受伤害职工出发地、目的地、事故发生地的简易线路图。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死亡证明原件。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 在参加单位举办的文体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用人单位举办文体活动的相关文件、秩序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材料

  1. 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需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 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包括单位和个人的送达地址确认。

  3. 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经办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个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注意事项:

  • 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 所有材料请用黑色水笔填写,确保字迹清晰。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希望这份详细的清单能帮助您顺利准备工伤一审所需的材料。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