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有些什么费用-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行政纠纷

申请财产保全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申请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保全措施的,按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交纳申请费:
  •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无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示例:若申请保全价值50万元的财产,申请费为:10万×1% + 40万×0.5% = 3000元。
  1. 担保费用
    申请人需提供担保(现金、财产或保险公司保函等),若选择保险公司出具保函,需支付担保费,费用通常为保全金额的0.1%-1%,具体由保险公司评估风险后确定。

  2. 实际支出费用
    若因保全产生其他合理支出(如评估费、拍卖费等),需由申请人先行垫付,最终根据判决结果由责任方承担。

注意事项:

  •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保全错误导致损失的除外);
  • 担保费用是否可主张由对方承担,需结合具体案情及法院裁判规则;
  • 若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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