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传唤属于什么性质-段英鹏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行政纠纷

口头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具有临时性和强制性,旨在迅速控制现场情况并调查取证。以下是对口头传唤性质的详细分析:

  1. 行政强制措施的性质:

    • 口头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为查明案情,对需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使用传唤证传唤或者以口头方式传唤的一种措施。它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具有临时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 临时性体现在口头传唤通常是为了在现场迅速控制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取证,其持续时间相对较短。
    • 强制性则体现在被传唤人必须配合公安机关的传唤,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如被强制传唤等。
  2.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口头传唤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3. 口头传唤与书面传唤的区别:

    • 口头传唤通常适用于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直接口头传唤,无需事先制作传唤证。
    • 书面传唤则需要公安机关事先制作传唤证,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书面传唤的正式性和程序性更强。
  4. 口头传唤的注意事项:

    • 公安机关在使用口头传唤时,必须确保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件,以证明其身份和职权。
    • 口头传唤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包括传唤的时间、地点、被传唤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传唤的原因等。
    • 被传唤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的传唤,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如果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强制传唤。

总结与建议: 口头传唤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具有临时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公安机关在使用口头传唤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如果您或他人遇到口头传唤的情况,建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并如实陈述事实。如果您对口头传唤的合法性或程序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