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股东权益是否构成犯罪-杨磊磊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公司事务

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根据行为的具体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综合判断,可能构成犯罪,也可能仅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形

  1. 职务侵占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 实例解析:若公司控股股东或高管利用职权,将公司资金大量转移至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且达到法定数额标准(通常6万元以上),即构成此罪。
  2. 挪用资金罪

    •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 实例解析:公司财务人员或高管未经授权,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如炒股、赌博等,且数额较大、超期未还,即涉嫌此罪。
  3.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其利益的行为,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上述人员实施此类行为,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 实例解析:上市公司高管为私利,指使公司无偿借款给关联公司,或进行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或资产流失,造成重大损失,即可能构成此罪。
  4. 其他犯罪情形

    • 若存在故意骗取股东资金、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也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其他条款,如诈骗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内幕交易罪等,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一般属于民事侵权的情形

对于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若未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则通常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例如:

  • 股东知情权受侵害:公司拒绝股东查阅公司章程、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合法资料,侵犯了股东的知情权。此时,股东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请求赔偿损失。
  • 利润分配请求权被剥夺:公司未按约定向股东分配利润,损害了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股东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分配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 其他民事权益受损:如股东表决权、优先购买权等受到侵害,股东也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认定标准与建议

在判断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时,需考虑以下关键因素:

  • 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这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的关键要素。
  • 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主观故意:行为人需具有将单位财物或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主观故意。
  • 损害数额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只有当损害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具体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建议:在处理侵害股东权益的案件时,公司和股东应首先明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仅属于民事侵权的行为,则应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公司和股东加强法律意识,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