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有哪几类-郭君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的分类,这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分为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视同工伤的情形两大类。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如果劳动关系难以确认或对受伤事实有争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酌情对工友开展调查核实。

另外,提交工伤认定材料是有时间限制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对工伤认定有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