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诉讼书的撰写需结合前次诉讼情况及当前诉求,重点突出感情破裂事实及新证据,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模板参考:
一、核心撰写原则
- 明确诉求:需清晰写明离婚请求、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案等核心诉求,避免模糊表述。
- 突出感情破裂:需重点说明自第一次起诉后双方感情未改善的事实(如分居、沟通中断等),并补充新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 针对性回应前次判决:若前次判决未准予离婚,需分析法院未支持的理由,并在本次诉讼中提供反驳证据(如前次判决后持续分居满1年的证明)。
二、诉讼书结构及内容要点
1. 首部
- 标题:直接写明“民事起诉状”。
- 原被告信息:需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诉讼请求
- 离婚请求:明确写明“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 子女抚养:若涉及子女,需写明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如“婚生子/女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
- 财产分割:需列明需分割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并写明分割方案(如“位于XXX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XXX元”)。
- 其他诉求:如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赔偿精神损失等(需有法律依据)。
3. 事实与理由
- 婚姻基础:简述双方相识、结婚时间及初期感情状况(如“原被告于XXX年相识,XXX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一般”)。
- 感情破裂事实:
- 需重点说明自第一次起诉后双方感情未改善的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 若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如家暴、出轨、赌博等),需补充新证据(如报警记录、照片、视频等)。
- 前次诉讼情况:需写明前次起诉时间、法院判决结果(如“原告曾于XXX年向贵院起诉离婚,贵院于XXX年作出(XXX)号民事判决,未准予离婚”)。
- 法律依据:引用《民法典》第1079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 尾部
- 此致:写明受理法院名称(如“此致XXX人民法院”)。
- 具状人:原告签名并捺手印,注明日期。
- 附件:需附上证据清单(如身份证、结婚证、前次判决书、分居证明等)。
三、模板参考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性别,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址XXX,联系方式XXX。
被告:XXX,性别,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住址XXX,联系方式XXX。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2. 婚生子/女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
3. 位于XXX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XXX元;
4.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XX年相识,XXX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感情一般。因感情不和,原告曾于XXX年向贵院起诉离婚,贵院于XXX年作出(XXX)号民事判决,未准予离婚。判决后,双方感情未改善,持续分居至今已满1年(附分居证明)。现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之规定,再次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年XX月XX日
附件:
1.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2. 结婚证复印件;
3. 前次判决书复印件;
4. 分居证明(如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四、注意事项
- 证据充分性: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关键在于证明感情破裂,需确保证据真实、合法且与诉求相关。
- 法院选择: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 专业协助:若涉及复杂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争议,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撰写诉讼书并整理证据。
如有具体问题或需进一步协助,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