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以下行为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例如,通过窃取、骗取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或无故持有包含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载体。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秘密的安全管理秩序。
买卖、转送或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如将国家秘密载体进行交易、无偿转送给他人,或未经法定程序私自销毁。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国家秘密的泄露或被不当利用。
通过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包括使用普通邮政、快递等无法保障保密性的方式传递国家秘密,以及邮寄、托运或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而未经审批。此类行为极易导致国家秘密的泄露。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未经授权擅自对国家秘密进行复制、记录在非规定存储介质上,或以其他形式非法存储。此行为违反了国家秘密的保密原则。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在私人聊天、信件等私人交往场景中谈及或泄露国家秘密。国家秘密应严格限定在工作需要知悉的范围内,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在互联网及公共信息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通过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络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传递国家秘密。互联网和公共网络是开放环境,不适合传递敏感信息,此行为极易导致泄露。
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的连接与处置问题:包括将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或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信息交换,以及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或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改作他用。这些行为都严重破坏了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
使用非涉密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例如,用个人家用电脑处理涉密工作文档,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国家秘密的保密规定。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信息交换: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时,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国家秘密可能泄露。
对于上述任何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相关责任人都将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如果构成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请务必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