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缓刑到期后后又诈骗判几年-赵晓荣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关于“诈骗缓刑到期后后又诈骗判几年”的问题,需分情况讨论。若缓刑考验期满后再次实施诈骗,且新的诈骗行为达到立案标准,则直接对新的诈骗罪进行定罪量刑,不涉及撤销前罪的缓刑;若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则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一、缓刑考验期满后再次诈骗的处理

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实施诈骗,且新的诈骗行为达到立案标准,那么将直接对新的诈骗罪进行定罪量刑。此时,不涉及撤销前罪的缓刑,因为缓刑考验期已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新的诈骗罪的刑罚将根据诈骗金额、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的情况:一般指的是诈骗金额在3000元至1万元(部分地区如北京为5000元以上,上海为4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的情况:通常指诈骗金额在3万元至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诈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部分地区如河南为50万元),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缓刑考验期内再次诈骗的处理

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包括再次犯诈骗罪,那么将立即撤销缓刑。法院会对新犯的罪行作出判决,并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规则:

  • 对前一个诈骗罪和新的诈骗罪分别作出判决,确定每个罪应判处的刑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最终执行的刑罚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具体为:如果两个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实例说明:

  • 如前一个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诈骗罪,经审理后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则需撤销缓刑,两罪并罚。因总和刑期为五年,数刑中最高刑期为三年,故最终执行的刑期会在三年以上五年以下酌情确定。

三、其他影响因素

  1. 积极退赃的影响:

    • 如果犯罪分子能够积极退还所骗取的财物,这有助于获得法庭的宽大处理,特别是在案情并不严重且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危害性情况下,甚至可能会得到最高程度的免于刑事处分。
  2. 累犯的处理:

    • 如果犯罪分子曾因类似罪行接受过刑事处罚,在刑满释放或获得赦免之后再次触犯同一罪名,将被视为累犯,并依法受到更严厉的惩处。

四、建议

由于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及累犯、积极退赃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法律处理结果,因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此类法律困境,可以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有效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