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怎么样才可以向老公的欠债人讨要回属于自己的钱-赵雪芹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婚姻家庭

妻子能否向老公的欠债人讨要回属于自己的钱,需要分情况讨论,核心在于判断债务性质以及妻子对相关财产的权利归属,以下是具体分析:

  1. 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和丈夫对债务有共同的偿还责任。
    • 能否讨要:妻子不能直接向老公的欠债人讨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因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妻子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如果认为该债务主要是丈夫个人使用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可依据内部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丈夫追偿,但不能直接向欠债人主张返还。例如,丈夫为了购买家庭居住的房屋而向他人借款,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还款后不能找借款人要回这部分钱,而是可以和丈夫协商分担还款责任。
  2. 若债务被认定为丈夫个人债务
    • 情况说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借款用于个人赌博、挥霍等,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 能否讨要及方式:
      • 有证据证明财产混同且被用于偿债:如果妻子能够证明丈夫用其个人债务所获得的款项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并且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该个人债务,那么妻子可以主张自己的财产权益受损,向欠债人讨要回属于自己的部分。例如,丈夫借款后将钱存入夫妻共同的银行账户,之后用该账户的钱偿还债务,妻子可以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该账户中有自己的财产份额,从而要求欠债人返还相应部分。
      • 丈夫恶意转移财产给欠债人:若丈夫为了逃避债务,与欠债人恶意串通,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欠债人,损害了妻子的利益,妻子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丈夫与欠债人之间的转让行为,从而追回属于自己的财产。比如丈夫在负债后,将自己的房产低价卖给欠债人,妻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让合同、价格评估等,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转让行为。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妻子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债务合同、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及时向我进一步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