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怎么算-孙云英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劳动纠纷

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计算,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工资计算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里的“原工资”通常指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计算。

  2. 支付主体与期限
    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职工因骨折需长期休养,经鉴定后可能延长停工留薪期。

  3. 与病假工资的区别
    停工留薪期工资与病假工资不同。病假工资通常按职工工龄和工资比例支付(如60%-100%),而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全额发放,不扣减任何比例。即使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需按原标准支付。

  4. 特殊情况处理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及可能的赔偿。
    • 若职工对停工留薪期期限有争议,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职工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不再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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