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限高的申请人需要什么材料-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行政纠纷

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限高),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书

    • 需明确写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
    • 说明申请限高的具体请求(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 陈述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事实及证据(如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 注明申请依据的法律条款(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2. 生效法律文书

    • 提供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书或公证债权文书等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法院公章或核对无误章);
    • 若文书未生效,需附上生效证明(如法院出具的生效通知书)。
  3. 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证据

    • 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或执行通知书(证明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 执行法院出具的被执行人财产查询结果(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未履行义务的证明);
    • 其他能证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材料(如执行和解协议未履行、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等)。
  4. 申请人身份证明

    •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其他辅助材料(视情况提供)

    • 被执行人存在高消费行为的线索(如乘坐飞机、高铁的记录,入住高档酒店的证明等);
    • 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如银行流水、房产交易记录等);
    • 执行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送达地址确认书等)。

注意事项:

  • 申请限高需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前提,且需通过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 材料需真实、完整,否则可能影响申请结果;
  • 限高措施的解除需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提供有效担保,申请人亦可主动申请解除。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或材料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