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扰乱市场经营罪-刘雅宁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公司事务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直接命名为“扰乱市场经营罪”的罪名,但存在一系列与扰乱市场秩序紧密相关的犯罪规定,它们共同构成了对这类行为的法律规制体系。以下是对这些相关罪名的详细解析:

一、扰乱市场秩序罪的概述

扰乱市场秩序罪并非单一罪名,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八节规定的一类犯罪的统称。这类犯罪主要针对违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破坏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多为故意,并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二、主要罪名及行为表现

  1.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 定义: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誉。
    • 行为表现:如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导致他人经济损失或声誉受损。
  2. 虚假广告罪

    • 定义: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
    • 行为表现:如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或市场竞争秩序。
  3. 串通投标罪

    • 定义: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 行为表现:如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或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4. 合同诈骗罪

    • 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骗取财物。
    • 行为表现:如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对方签订或履行合同,从而骗取对方财产。
  5. 非法经营罪

    • 定义: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 行为表现:如未经许可经营烟草、证券、期货等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
  6. 强迫交易罪

    • 定义: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其他干扰正常市场经营交易秩序的行为。
    • 行为表现:如在交易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对方接受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三、法律后果

对于扰乱市场秩序罪,根据具体的罪名和犯罪情节,《刑法》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标准,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单位犯罪的,还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建议与总结

扰乱市场秩序罪是一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还侵害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市民和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如遇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