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开车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会被扣分并罚款。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虽然条文未直接提及“穿拖鞋”,但拖鞋的松软特性易导致脚底打滑、踩刹车不及时或操作失误,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范畴。
处罚标准
建议:驾驶时务必穿贴合脚部、鞋底防滑的鞋子,避免因小失大。若已因此被处罚,可核对处罚决定书中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是否合法,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