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算侵犯肖像权-周炜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侵权纠纷

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以任何形式使用其肖像,并因此损害其肖像权益的行为。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详细解释:

  1.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

    • 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未获得肖像权人明确、有效的同意前,均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这种同意必须基于肖像权人的真实意愿,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能够清晰表明其愿意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形式来表达。例如,若摄影师在街头抓拍某人的照片,并随后未经该人许可便将其照片用于摄影作品展览,这种行为即构成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侵权。
  2. 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

    •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是常见的侵权情形之一。这里的“营利”指的是通过使用他人肖像直接或间接地为使用者带来经济利益。典型的营利性使用方式包括将肖像用于广告宣传、商品包装、商标注册、商业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明星同意,擅自将其照片印在产品包装盒上,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产品,增加销量和公司盈利,这种行为即构成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肖像权。
  3. 恶意毁损、玷污、丑化他人肖像:

    • 除了未经同意的营利性使用外,恶意对他人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等行为同样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肖像的完整性和美感,降低了肖像权人的社会评价。例如,某人出于报复心理,将同事的照片进行涂鸦,画上夸张、丑陋的表情和标记,并在公司内部传播,这种行为即属于恶意丑化他人肖像的侵权行为。
  4.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肖像权:

    •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的现象日益增多。通过人工智能、图像处理软件等技术手段合成、伪造他人的肖像,并用于非法目的,如传播不实信息、诱导观众打赏等,同样被认定为侵犯肖像权。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对其名誉、隐私等造成严重影响。

不构成侵害肖像权的特殊情形:

当然,并非所有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在以下特定情形下,使用肖像不构成侵权:

  • 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公开的肖像,如学生临摹名人肖像画进行练习,不构成侵权。
  • 新闻报道:为实施新闻报道而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如新闻媒体报道活动时拍摄到的观众肖像,属于合理使用。
  • 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如公安机关为追捕犯罪嫌疑人而在通缉令上使用其肖像,是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不构成侵权。
  • 展示特定公共环境:拍摄城市风景等公共环境时,画面中不可避免出现的路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 维护公共利益或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如在寻找走失儿童时使用其肖像制作寻人启事,是为了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总结与建议:

保护肖像权是维护个人隐私和尊严的关键。在日常生活中,应尊重每个人的肖像权,避免未经许可就使用或传播他人的肖像。同时,对于合理的肖像使用需求,也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若发现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关于肖像权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