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条法律规定一审必须是对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行政纠纷

一审法院必须对诉讼请求进行审理,这一要求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详细阐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条和第2条,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其中,“及时审理”和“正确适用法律”隐含了对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必然要求。如果一审法院不审理诉讼请求,就无法完成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任务,也无法正确适用法律作出裁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范围的具体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虽然该条款主要规定的是审理期限,但隐含了法院必须对案件进行实质审理的要求,而实质审理的核心就是对诉讼请求的审理。
    此外,《民事诉讼法》第155条关于简易程序的规定、第168条关于二审审理范围的规定(二审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等,也从侧面印证了一审法院必须对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因为二审的审查范围是以一审的审理范围为基础的。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细化规定
    《民诉法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一审法院的审理范围包括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第三人的相关请求,且法院应当对这些请求进行合并审理。
    此外,《民诉法解释》第328条关于二审中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或反诉的处理规定(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也从反面说明了一审法院必须对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否则二审法院不会因一审未审理而直接处理新增请求。

  4. 一审不审理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
    如果一审法院未对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可能构成程序违法,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这里的“基本事实不清”往往与一审未对诉讼请求进行实质审理有关。

总结与建议
一审法院必须对诉讼请求进行审理,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所要求的。如果一审法院未履行这一职责,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或申请再审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诉讼中遇到一审法院未审理诉讼请求的情况,可以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