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可能涉嫌虚假诉讼怎么办法条依据-蒋泽勇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行政纠纷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可对相关人员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具体依据及程序如下:

  1. 裁定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5条(原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案件涉嫌虚假诉讼(如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会首先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5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

  2. 对虚假诉讼行为人采取司法惩戒措施
    即使虚假诉讼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法院仍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原第115条)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或拘留:

    • 个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 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实践要点:法院需通过听证程序保障当事人陈述权,惩戒决定需载明事实、理由及救济途径。
  3.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救济路径
    若虚假诉讼已导致生效裁判损害案外人权益,受害人可通过两种途径救济:

    • 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诉讼法》第59条):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可在知道权益受损后6个月内起诉请求撤销原裁判;
    • 案外人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234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被驳回后,可申请再审主张原裁判错误。
      典型场景:虚假诉讼通过调解结案的,案外人优先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若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则可同步申请再审与执行异议。
  4. 刑事追责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需满足:

    • 行为要件: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 目的要件: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 情节标准:一般情形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情节严重”(如致使他人债务无法清偿、多次实施等),处3-7年有期徒刑。
      司法认定:需结合行为次数、涉案金额、危害后果等综合判断,例如通过虚假诉讼获取房产的通常认定为“情节严重”。

实务建议:若您作为当事人发现对方涉嫌虚假诉讼,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如资金往来记录、原始合同等),并书面申请启动虚假诉讼审查程序;若您被错误追究责任,可主张“善意第三人”抗辩并提供反证。具体操作需结合案件细节设计策略,您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