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重点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以下按核心内容分类说明:
1.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 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在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需支付双倍工资(第82条)。
- 第10条:书面合同是法定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可口头约定,但需保留用工证据。
- 第16条:合同需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用人单位不得代签或扣留合同文本。
- 第17条: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工作内容、地点、时间、报酬、社保等,缺失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2. 试用期规定
- 第19条:试用期期限与合同期限挂钩(如3个月≤合同<1年,试用期≤1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第20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第21条: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随意解除合同,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3.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 第36条: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提出除外)。
- 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解除合同(试用期3日),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 第38条: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社保、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 第39条:劳动者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补偿。
- 第40条: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 第44条:合同终止情形包括期满、用人单位破产等,除期满不续签外,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4. 经济补偿与赔偿金
- 第46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N),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
- 第47条:高收入者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第85条: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需加付50%-100%赔偿金。
- 第87条: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2N)。
5. 特殊群体保护
- 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或劳动者患病在医疗期内等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40条、第41条解除合同。
- 第45条:合同期满但存在第42条情形的,合同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
- 第62条: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需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
6. 集体合同与规章制度
- 第51条:企业职工一方可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内容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 第4条: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公示,否则不得作为管理依据。
7. 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
- 第58条:劳务派遣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 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工资结算周期不超过15日。
提示:以上条款是实践中纠纷高发领域,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需重点关注合同订立、解除、经济补偿等核心问题。若涉及具体案件,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