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如何起算-周雪林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行政纠纷

上诉期的起算点通常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裁判文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具体来说,上诉期的计算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收到裁判文书的日期:上诉期的起算始于当事人实际收到法院送达的裁判文书的日期。这里的“收到”指的是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实际签收裁判文书的日期。如果当事人拒绝签收,送达人员可以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完成送达,此时以留置送达的日期为收到日期。

  2. 次日起算:上诉期并非从收到裁判文书的当日开始计算,而是从次日起算。例如,如果当事人在周一收到裁判文书,那么上诉期就从周二开始计算。

  3. 上诉期的具体天数:

    • 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期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 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特殊情况下的起算: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这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上诉期的起算可能会因当事人的申请而有所延迟。

  5. 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上诉期的最后一日如果为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上诉期届满的日期。这确保了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和提交上诉状。

举例说明:

  • 假设当事人在2023年10月1日收到民事一审判决书,那么上诉期就从10月2日开始计算,至10月16日届满(因为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国庆节假期,但上诉期不因此中断,而是顺延至假期后的第一日,但此处为简化说明,直接按15日计算,实际应考虑节假日顺延规则)。如果10月16日为节假日,则上诉期届满日期为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在2023年10月1日收到一审判决书,那么上诉期就从10月2日开始计算,至10月11日届满(判决上诉期为10日)。同样,如果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建议:

  • 当事人在收到裁判文书后,应立即核对裁判文书的日期,并计算好上诉期的截止日期。
  • 如果在上诉期内遇到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法院咨询并了解是否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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