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法婚内出轨新规定-何远超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婚姻家庭

《民法典》中关于婚内出轨的规定主要涉及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财产分割及忠诚协议效力等方面,核心结论如下:

  1. 出轨行为可能构成离婚的法定过错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若出轨行为达到“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程度(需以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为特征,偶尔出轨一般不构成),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认定为“重大过错”。此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且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第1087条“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出轨方少分财产(实践中通常按4:6或3:7比例分割)。

  2. 无过错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若出轨行为符合《民法典》第1091条“重大过错”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要求出轨方支付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失(如为出轨方支出的共同财产)和精神损害(需提供出轨证据如聊天记录、开房记录等,赔偿金额通常为1万-5万元,具体由法院酌定)。

  3. 忠诚协议的效力需分情况认定
    若夫妻双方自愿签订忠诚协议(如约定“出轨方净身出户”),其效力需满足:

  • 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得限制离婚自由、人身权等);
  • 赔偿金额合理(若约定过高可能被法院调整);
  • 需以离婚为前提(若未离婚仅主张赔偿,法院一般不支持)。
    注意:忠诚协议本质是附条件合同,若出轨方自愿履行则有效,但若拒绝履行,法院可能因“涉及人身关系”或“赔偿显失公平”而不予支持。

实务建议:

  • 若发现配偶出轨,建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及时收集证据(如亲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但需注意取证手段合法(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 若考虑签订忠诚协议,建议明确约定“以离婚为前提”及“赔偿金额计算方式”,避免条款模糊导致无效;
  • 若出轨方存在转移财产行为,可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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