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刑法第几条-刘琪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侵权纠纷
  1. 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法律依据

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为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该条款详细描述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及其对应的刑事责任。

  1.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四十条:

  •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个人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伪劣产品而故意生产、销售,通常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 客体: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客观方面:实施了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且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1. 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1. 特殊规定与单位犯罪
  •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若生产、销售的产品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范围,但不构成那些特定条款规定的犯罪,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仍依照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若同时构成其他特定条款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犯罪,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1. 法律建议
  • 对于生产者或销售者来说,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规,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格性,以避免触犯法律并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
  • 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应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产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发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