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在没登记的作物上卖怎么处罚-白旭飞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侵权纠纷

农药在未登记作物上销售,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具体处罚情况如下:

  1. 行政处罚:

    •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农药所含有效成分种类与农药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成分不符的(包括超范围使用,即在未登记作物上使用并销售),认定为假农药。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经营假农药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
    • 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

    • 如果销售未登记作物的农药行为情节严重,例如造成重大农业损失、危害公共安全或人体健康等后果,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建议:

  • 农药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销售的农药均已在相应作物上登记,避免超范围销售。
  • 在销售农药时,应仔细核对农药的标签、说明书,确保与实际销售的农药相符。
  • 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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