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行人过马路的核心规定可归纳为以下要点:
优先通行权与安全义务
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斑马线)时,机动车需停车让行(《道交法》第47条)。但行人不得突然加速、倒退、折返或中途滞留,否则可能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道交法实施条例》第75条)。
例外:若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但机动车未减速,即使行人存在轻微过错,机动车仍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非人行横道区域的通行规则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道交法》第63条),且通过无信号灯路口时,需观察两侧车辆并确认安全后通行。若因强行通过导致事故,行人可能承担同等或主要责任。
信号灯路口的通行要求
特殊场景的补充规定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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