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收到申请书多少日作出决定-周雪林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不过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这一规定为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行政复议申请提供了明确的时间框架。

特殊情况处理

  1. 情况复杂时的延长: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申请时遇到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可以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适当延长处理期限。但需要注意的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且行政复议机关需要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这一延长情况。

  2. 法律规定的特殊期限:虽然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期限为六十日,但如果法律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期限有特别规定,且该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那么应当遵循该特别规定。

实际操作建议

  1. 及时提交申请:如果您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以便尽早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2. 关注处理进度: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后,您可以关注行政复议机关的处理进度,了解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了决定。如果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收到决定,您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咨询或查询处理情况。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可以随时向我咨询。作为专业律师,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行政复议或相关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