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撤诉需要写什么材料-颜忠军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行政纠纷

再审撤诉需提交的核心材料为《撤回再审申请书》,同时需附原再审申请材料及身份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撤回再审申请书》

    • 内容要求:需明确载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原再审申请案号、撤回再审申请的明确意思表示(如“现自愿撤回对XX法院(XXXX)XX民再X号案件的再审申请”)、撤回理由(如“经慎重考虑,决定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或“与对方达成和解”等)。
    • 格式规范:需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捺印,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委托律师代理,需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原再审申请材料复印件

    • 包括原《再审申请书》、生效裁判文书(如一审、二审判决书/调解书)、证据材料清单及关键证据复印件等,用于证明撤回申请与原申请的关联性。
  3. 身份证明文件

    •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
    • 法人/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为“代为撤回再审申请”)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注意事项:

  • 撤回效力:再审申请撤回后,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再审(除非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14条“新证据”或“原审裁判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例外情形),需谨慎评估撤回后果。
  • 法院审查:法院需审查撤回申请是否系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是否存在胁迫、重大误解等),若涉及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可能要求听证或通知利害关系人。
  • 送达与生效:法院裁定准许撤回后,再审程序终止,原生效裁判继续执行;若法院不准许撤回,则继续审理再审案件。

建议:提交材料前务必核对案号、申请人信息与原申请一致,避免因形式瑕疵被退回;若涉及复杂法律后果(如和解协议履行、执行风险等),可同步准备书面说明或补充协议作为附件。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