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行政复议的复议时间计算方式如下:
复议申请期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例如,若您在收到棚改补偿决定书后第10天得知权益受损,则需在剩余50天内申请复议。
特殊情形: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期限,可自障碍消除之日起10日内申请延期,经复议机关批准后,申请期限重新计算。
复议审理期限
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原则上需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但存在以下例外:
时间计算规则
建议:若您已提交复议申请,可主动联系复议机关确认受理时间及预计结案时间;若超期未收到决定,可要求复议机关出具书面说明。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