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民法典多少条-毕龙顺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经济纠纷

关于“以物抵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主要涉及抵销的相关条款,具体为第五百六十八条和第五百六十九条。以下是对这两条法律规定的详细解读,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以物抵债”的法律背景和应用:

  1. 法定抵销(第五百六十八条)

    • 法律条文: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解读与应用:

      • 适用条件: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权、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例如,都是金钱债务或同种类的货物债务。此外,对方债务须已届清偿期,且不存在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
      • 行使方式:主张抵销的一方需要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抵销生效。这种通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只要能够确保对方收到即可。抵销的通知不能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法律后果:抵销生效后,双方互负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这包括主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在内的全部债务数额。
    • 例子:假设A欠B 10万元,同时B也欠A 10万元,且两笔债务都已到期。此时,A或B都可以通知对方进行抵销,抵销后两笔债务均告消灭。

  2. 约定抵销(第五百六十九条)

    • 法律条文: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解读与应用:

      • 适用条件:与法定抵销不同,约定抵销不要求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就抵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进行抵销。
      • 行使方式:双方当事人需要通过协商达成抵销合意,这种合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一旦双方达成一致,抵销即告成立,无需额外的通知程序。
      • 法律后果:与法定抵销相同,约定抵销也会导致双方互负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
    • 例子:假设A欠B 10万元(金钱债务),而B欠A一批货物(非金钱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用这批货物抵销A欠B的10万元债务。

法律建议:

  • 在进行“以物抵债”时,务必确保符合法定抵销或约定抵销的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操作。
  • 如果对抵销的合法性或程序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知、协商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可能涉及的其他法律后果:

  • 如果抵销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可能会导致抵销无效,双方仍需承担原有的债务责任。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破产案件中,抵销的规则可能更加复杂,需要特别注意。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以物抵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