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是继续犯吗-刘新民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虐待罪确实属于继续犯。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一、继续犯的定义与特征

继续犯,也称为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实行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继续犯具有两个主要特征:

  1. 实行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即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其造成的不法状态(如对被害人的侵害)也同时存在,且两者在时间上具有一致性。
  2. 实行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不间断地持续:犯罪行为不是瞬间完成的,而是持续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内犯罪行为一直处于实施状态。

二、虐待罪为何属于继续犯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罪之所以属于继续犯,原因如下:

  1. 犯罪行为的持续性:虐待行为往往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续一段时间,甚至可能长达数年。在这段时间内,虐待行为一直处于实施状态,没有间断。
  2. 不法状态的持续性:虐待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的肉体痛苦,还往往导致其精神上的严重伤害。这种不法状态(即被害人的痛苦和伤害)在虐待行为持续期间一直存在。
  3. 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的同步性:在虐待罪中,犯罪行为的实施与不法状态的产生是同步的。即只要虐待行为在继续,被害人的痛苦和伤害就同时存在。

三、虐待罪作为继续犯的法律后果

由于虐待罪属于继续犯,因此其法律后果也具有特殊性。具体来说:

  1. 追诉时效的计算:对于继续犯,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即使虐待行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但只要行为尚未终了,追诉时效就不会开始计算。
  2. 犯罪形态的认定:在继续犯中,犯罪行为一旦着手实行,就视为已经成立犯罪。因此,对于虐待罪而言,只要虐待行为开始实施,就构成犯罪,而不需要等到行为终了或造成严重后果。

四、实际案例中的体现

在实际案例中,虐待罪作为继续犯的特征往往得到充分体现。例如,有的被告人长期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包括打骂、限制自由等行为。这些行为持续数年之久,导致被害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认定被告人构成虐待罪,并依据其虐待行为的持续时间和造成的后果进行量刑。

综上所述,虐待罪确实属于继续犯。这一结论基于继续犯的定义与特征、虐待罪的具体表现以及实际案例中的体现。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