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是什么时候修订的-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公司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3年12月29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对此次修订的详细解读:

一、修订背景与目的

此次修订是对公司法的全面深化与完善,旨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需求,强化公司治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修订,公司法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健康运行。

二、主要修订内容

  1. 完善公司资本制度

    • 明确股权、债权可作为出资财产:新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同时,新增了“股权”“债权”作为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形式。
    • 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
    • 实行认缴登记制:新法将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公司设立时不再需要验资,营业执照也不再记载“实收资本”,仅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及出资方式即可。
    • 放宽出资期限:新法允许股东或发起人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
    • 加速到期制度: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2.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 强化职工民主管理:新法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 调整股东会职权:新法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进行了重新梳理,删除了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和“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两项法定职权,将其赋予董事会。
    • 引入单层制治理模式:新法允许公司选择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并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 加强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责任:新法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增加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并规定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加强股东权利保护

    • 扩大知情权范围:新法扩大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并赋予了股东复制相关材料的权利。
    • 完善股份回购请求权:新法完善了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规定,增加了“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形。
    • 强化中小股东权利:新法通过多项措施强化了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如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法披露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禁止违法代持上市公司股票等。
  4. 规范公司设立与退出机制

    • 简化设立流程:新法简化了公司设立流程,降低了设立成本,如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
    • 增设公司登记一章:新法将公司登记独立成章,明确了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事项和程序。
    • 完善清算制度:新法完善了公司清算制度,明确了清算义务人及其责任,增加了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
  5. 强化公司社会责任

    • 明确社会责任条款:新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强调公司应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并承担社会责任。

三、修订意义

此次修订不仅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还解决了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制度短板。它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市场活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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