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立案标准-王安春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行为要件:

    •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扣押的财产的行为。这些行为直接侵犯了司法机关对扣押财产的正常管理活动,是构成该罪的关键。
  2. 主观要件:

    • 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的心态,即明知财产已被司法机关扣押,仍故意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等行为。过失行为不构成此罪。
  3. 情节严重性:

    • 并非所有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会被立案追究。情节严重通常指的是非法处置的财产价值较大、多次非法处置、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等情形。具体来说,可能包括:
      • 非法处置的财产数额较大,如达到一定金额标准;
      • 多次实施非法处置行为,表现出持续性和顽固性;
      • 非法处置行为导致司法程序受阻或无法正常进行,如影响案件审理、执行等;
      • 非法处置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
  4.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一规定为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的立案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