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实控人与单位犯罪主体的关系-胡发华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单位实控人与单位犯罪主体之间存在紧密但又有区别的关系,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定义与角色区分:

    • 单位实控人:通常指的是对单位具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的人,他们可能并不直接担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但通过股权、协议或其他方式实际掌控着单位的运营和决策。
    • 单位犯罪主体:则是指单位本身,当单位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单位即成为犯罪的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单位犯罪中,单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2. 法律关系:

    • 实控人的责任:虽然单位实控人不是单位犯罪的直接实施者,但如果他们指示、授意或默许单位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对单位的犯罪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如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犯罪发生),那么他们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通常取决于实控人在单位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和过错程度。
    • 单位的责任:单位作为犯罪主体,需要对其犯罪行为承担独立的刑事责任。这包括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以及可能的对单位声誉和运营的负面影响。
  3. 实际案例中的考量:

    •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实控人对单位犯罪的实际控制程度、参与程度、过错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其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程度的刑事责任。
    • 同时,法院也会关注单位内部的治理结构、决策机制等,以判断单位是否独立实施了犯罪行为,还是受到了实控人的操控或影响。
  4. 法律建议:

    • 对于单位实控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指示、授意或默许单位实施任何犯罪行为。同时,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确保单位的运营和决策合法合规。
    • 对于单位:应加强内部监管和合规建设,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在发现可能涉及犯罪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举例说明: 假设某公司实控人张某,通过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向该公司输送利益,并指示该公司财务人员伪造账目以逃避税务监管。在此情况下,如果该公司因伪造账目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张某作为实控人,也可能因指示、授意单位实施犯罪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公司作为单位犯罪主体,也需要对其犯罪行为承担独立的刑事责任。

总结来说,单位实控人与单位犯罪主体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在处理单位犯罪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实控人和单位的具体作用和过错程度,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