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成立条件口诀-赵勇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关于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口诀,可以总结为“五要件口诀”:起因有侵害、时间正当时、对象须针对、主观防卫意、限度不过当。” 下面我将详细解释每个要件,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 起因有侵害:

    • 这意味着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的存在。没有不法侵害,就没有正当防卫。这种侵害可以是犯罪行为,也可以是其他违法行为,但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非主观臆想或推测的。
  2. 时间正当时:

    •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要求防卫行为必须发生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如果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那么进行的“防卫”行为就不构成正当防卫,而可能构成事后防卫或防卫不适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象须针对:

    • 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人本人。这意味着防卫行为不能针对无辜的第三方进行,否则将构成防卫过当或故意犯罪。例如,在遭受抢劫时,不能因为愤怒而攻击路过的无辜行人。
  4. 主观防卫意:

    • 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要求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的意图。即防卫人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如果防卫人出于报复、泄愤等目的而攻击侵害人,则不构成正当防卫。
  5. 限度不过当:

    •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要求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的限度内进行,即防卫行为的强度应当与不法侵害的强度相适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则构成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举例说明: 假设甲在夜晚遭遇乙的抢劫,甲在反抗过程中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乙刺伤。在这个案例中,甲的行为就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起因有侵害(乙的抢劫行为)、时间正当时(抢劫正在进行中)、对象须针对(防卫对象是侵害人乙)、主观防卫意(甲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而反抗)、限度不过当(甲使用水果刀刺伤乙是为了制止抢劫行为,且未造成乙的死亡或严重残疾等重大损害)。

希望这个口诀和解释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