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谁交起诉费-高万春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行政纠纷

在诉讼中,起诉费(通常指案件受理费)原则上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具体情形需根据案件性质、结果及双方约定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1. 一般原则: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 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被告预交反诉费用。
  • 实践操作:原告起诉时需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如财产案件按标的额比例交纳,非财产案件按件交纳)。若原告未按时交纳,法院可能按撤诉处理。
  • 最终负担:案件审结后,法院会根据判决结果确定诉讼费用的实际承担方。通常败诉方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如原告胜诉则被告承担,部分胜诉则按比例分担)。

2. 特殊情形:被告可能预交或分担费用

  • 反诉情况:若被告提出反诉,需预交反诉的案件受理费,最终负担规则与本诉相同。
  • 调解或撤诉:若案件以调解结案,诉讼费用可能由双方协商分担;若原告撤诉,费用通常减半收取并由原告承担。
  • 被告败诉但无履行能力:即使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费用,若被告无财产可供执行,原告可能面临实际无法追回费用的情况。

3. 其他费用:谁主张谁负担

  • 申请费:如申请保全、执行、支付令等费用,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被申请人(如保全错误时的申请人)或被执行人承担。
  • 证人、鉴定人费用:由申请方预交,最终由法院根据责任划分决定承担方。

4. 实务建议

  • 预交费用:原告起诉前应评估案件胜诉概率及被告履行能力,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诉讼进程。
  • 费用主张:在起诉状或答辩状中明确主张对方承担诉讼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财产线索、对方过错证明等)。
  • 协商解决:诉讼过程中可尝试与对方协商分担费用,减少诉讼成本。

总结:起诉费原则上由原告预交,但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具体承担方需结合案件结果、双方约定及法院判决确定。若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案件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