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信罪 的 支付结算金额 入罪门槛是-李厚伟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的支付结算金额入罪门槛是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但需结合其他情节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支付结算金额作为入罪门槛的具体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从而可能构成帮信罪。这一规定明确了支付结算金额在帮信罪认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支付结算金额的计算与认定

  1. 计算方式:支付结算金额通常指的是行为人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时,所涉及的资金流转总额。这包括通过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协助他人转移、接收的与犯罪活动相关的资金数目。该金额涵盖正向流入和反向流出的资金,且不扣除已回款的数额。

  2. 认定规则:

    • 区分犯罪资金与合法资金:在计算支付结算金额时,必须严格区分犯罪资金与账户内的合法资金。仅将与信息网络犯罪直接相关的资金流转计入支付结算金额。
    • 多卡合并计算:若行为人使用多个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为多个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应将所有账户的支付结算金额累加计算,以全面反映其帮助行为的规模。
    • 合理推断与证据支持:对于部分难以直接查实的资金流转,但根据在案证据能够合理推断其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有关的,也应计入支付结算金额。这要求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确保推断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除了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外,以下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帮信罪:

  1.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3.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4.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5.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6.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只要相关数额总计达到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即支付结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或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达到2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也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五、法律建议

  1. 提高警惕:公众应提高警惕,避免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以免触犯法律。
  2. 准确计算:对于涉及支付结算金额的计算和认定,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确保准确无误。
  3. 及时咨询: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支付结算金额入罪门槛是支付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但还需结合其他情节综合判断。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计算和认定,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