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和贪污罪并发严重吗-徐海燕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刑事辩护

受贿罪和贪污罪并发的情况确实比较严重,这主要体现在法律定性、量刑以及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性上的严重性

  1. 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损害了公共利益。

  2. 贪污罪: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不仅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还直接导致了公共财物的损失。

当受贿罪和贪污罪并发时,意味着行为人同时实施了两种严重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和公共利益的行为,这在法律定性上无疑是非常严重的。

二、量刑上的严重性

  1. 受贿罪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受贿罪的量刑与贪污罪的量刑标准相似,都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

  2. 贪污罪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的量刑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为多个档次,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到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当受贿罪和贪污罪并发时,由于行为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且两个罪名的量刑标准都相对严厉,因此行为人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并发受贿罪和贪污罪的行为人,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数罪并罚,决定最终的刑罚。

三、社会影响上的严重性

  1. 损害公共利益:受贿罪和贪污罪都直接侵犯了公共利益,导致公共财物的损失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破坏。当这两种犯罪并发时,对公共利益的损害无疑会更加严重。

  2. 破坏社会信任:国家工作人员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其职务行为应当具有高度的廉洁性和公正性。然而,当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受贿罪和贪污罪时,会严重破坏社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信任,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四、法律建议

  1. 及时自首:如果行为人发现自己同时涉嫌受贿罪和贪污罪,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自首是法定的从宽情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行为人的刑罚。

  2. 积极退赃:行为人应当积极退还非法所得,以减少对公共利益的损害。退赃也是法定的从宽情节之一,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3.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由于受贿罪和贪污罪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且法律程序复杂,因此行为人应当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受贿罪和贪污罪并发的情况确实比较严重,不仅体现在法律定性上,还体现在量刑和社会影响上。因此,行为人应当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减轻自己的法律责任。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