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过期怎么处罚-张丽丽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侵权纠纷

药品过期的处罚需根据具体主体和情节来判定,主要分为对生产经营企业和对个人的处罚两种情况:

  1.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罚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使用过期药品。过期药品属于劣药范畴。
    • 处罚措施:
      • 没收违法所得:监管部门会没收企业因销售过期药品获得的全部收入。
      • 罚款:根据违法情节,罚款金额为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若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按十万元计算(即最低罚款100万元,最高可达200万元)。
      • 情节严重情形:若企业存在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刑事责任:若过期药品导致严重危害(如患者健康受损),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2. 对个人的处罚

    • 使用环节:若个人使用过期药品,通常不直接处罚,但若明知药品过期仍提供给他人使用(如药店店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
    • 销售环节:若个人非法销售过期药品,按销售劣药论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补充说明:

  • 企业合规建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对临近过期药品及时采取下架、销毁等措施,并保留完整记录以备监管部门核查。
  • 消费者权益保护:若因使用过期药品导致健康损害,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并可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由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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