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杨娟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行政纠纷

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请求的诉讼行为。以下是申请再审的条件和所需材料,供你参考:

一、申请再审的条件

  1. 主体条件:

    • 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原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等。
    •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2. 时间条件:

    •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 有特殊情况的,如发现新的证据、原判决裁定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等,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3. 法定事由: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申请再审所需材料

  1. 再审申请书:

    • 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申请再审的对象、具体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事实与理由。
    • 再审申请书应当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2. 身份证明:

    •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 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用于留存。
  4. 证据材料:

    • 包括支持再审申请的新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等。
    • 证据材料应整理成册,并附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对象等。
  5. 其他材料:

    • 如委托律师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 如申请再审期间有新情况发生的,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在准备申请再审时,请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如果你在准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