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刘轶函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认定条件以及所需的具体凭证,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与法律依据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在无书面合同或虽有书面合同但无效的情况下,通过实际的用工行为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这种关系的认定,主要依赖于以下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该法虽未直接定义事实劳动关系,但强调了劳动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若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如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可从实质角度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这一条款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 第十条:要求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在一个月内补签,再次确认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及其合法性。

二、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具体条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主体资格合法:

    • 用人单位需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劳动者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 劳动行为存在:

    • 劳动者实际上已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
    •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必须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即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正常业务运转所必需的。

三、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具体凭证

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通过以下凭证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 身份证明证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 招用记录:劳动者填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
  4. 考勤记录:记录劳动者出勤情况的考勤表或电子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同事或相关人员的证词,有助于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凭证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这有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并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四、实际应用中的指导意义

在实际案例中,劳动者若无法提供书面劳动合同,但仍希望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依靠上述提到的凭证进行举证。例如,通过提供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劳动者可以有效地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要求支付工资、加班费,或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

总结与建议: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既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结合具体的凭证和证据。作为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及时保留相关凭证以维护自身权益;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