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车停着别人撞上来死了,法院怎么判”这一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来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若停车行为完全合法合规
例如车辆停在正规停车位、停车场或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临时停车区域,且未设置障碍物、未占用消防通道等,此时停车方通常无过错。根据《民法典》第11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死者因自身操作失误(如酒驾、超速、疲劳驾驶等)导致碰撞,且停车方无任何过错,则法院可能判定停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根据公平原则可能承担10%以内的补偿责任(具体比例由法院自由裁量)。
若停车行为存在轻微违法
例如车辆未完全停入停车位、临时停车未开启双闪灯或未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等,但违法情节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如死者系因突发疾病失控撞击),此时停车方可能因违法停车被行政处罚(如罚款、扣分),但不必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会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若停车违法与事故无因果关系,可能仍判定停车方无责。
若停车行为存在重大过错
例如车辆停在机动车道中央、路口、消防通道等禁止停车区域,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导致死者因避让不及发生碰撞,此时停车方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11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可能根据停车方过错程度(如占道停车的违法性、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20%-40%),死者因自身过错承担主要责任。
若涉及刑事责任
若停车方存在故意行为(如与死者有矛盾,故意将车停在危险位置引发事故),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此类情况需严格证据支持,普通停车纠纷通常不涉及刑事责任。
关键点提示: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停车位置、死者过错情况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事实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