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危险驾驶罪且撞伤两人的,将面临刑事处罚与民事赔偿双重责任,具体处理流程及法律后果如下:
刑事责任层面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包括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等情形。若行为同时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且造成两人受伤,需分情况处理:
- 若伤情未达重伤标准:通常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同时需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除非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
- 若伤情达重伤标准或造成死亡:可能转化为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存在逃逸等情节,刑期升至3-7年;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键点:司法实践中需通过伤情鉴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确定具体罪名及量刑幅度。
民事赔偿层面
需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赔偿顺序为:
- 交强险优先赔付:保险公司需在18万元死亡伤残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
- 商业险补充赔付:若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承担。
- 个人承担剩余部分:若保险不足或未购买商业险,需由肇事者自行承担剩余赔偿。
特别提醒:若存在醉酒驾驶等法定免责情形,保险公司仅垫付抢救费用且有权追偿,民事赔偿最终仍需由肇事者承担。
行政处罚层面
除刑事处罚外,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若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则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建议处理步骤:
- 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 积极救治伤者,保留医疗票据等证据;
- 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 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商赔偿;
- 委托律师介入,争取从轻情节(如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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