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起诉离婚判给女方的八万,七年后是否能追讨,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若判决已生效且无特殊情形,七年后不能追讨;但若存在特殊情形,如判决未执行、存在欺诈胁迫等,则可能可以追讨。
分析:
判决已生效且执行完毕的情况:
- 若离婚判决已经生效,并且女方已经按照判决内容获得了八万(可能是财产分割款、抚养费等),且该款项已经实际支付完毕,那么七年后,男方通常不能再次追讨这笔款项。因为判决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履行判决内容。
判决未执行的情况:
- 若离婚判决虽然已经生效,但女方尚未获得或未完全获得这八万,且存在执行障碍(如男方无财产可供执行等),那么七年后,如果执行条件成就(如男方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女方仍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男方支付剩余款项。但这种情况并非男方追讨,而是女方继续执行判决。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男方认为判决有误或存在其他合法理由,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常是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但七年后通常已超过申请再审的期限。
存在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
- 如果离婚判决是在女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作出的,且男方在七年后才发现这些情形,那么男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一年内)申请撤销原判决,并重新进行审理。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且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关于诉讼时效的考虑:
- 在一般的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然而,在离婚判决的执行和追讨问题上,诉讼时效的适用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如果判决已经生效且执行完毕,那么通常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判决未执行或存在其他争议,那么可能需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其执行力通常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建议:
- 如果您是男方,且认为离婚判决存在错误或存在其他合法理由想要追讨这笔款项,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的法律途径和后果。
- 如果您是女方,且担心男方可能会追讨这笔款项,也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法律地位和可能的防御措施。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及该法关于申请再审期限的规定。
-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如涉及财产分割、抚养费支付等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