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不能出现的字样-胡蕾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婚姻家庭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确实有一些字样或表述是需要避免的,因为它们可能引发法律上的争议或误解,甚至导致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以下是一些应当避免在离婚协议书中出现的字样或表述:

  1. 模糊或不确定的表述:

    • 例如,“双方同意在适当的时候分割财产”或“子女抚养费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这样的表述缺乏明确性和确定性,容易在后续执行中引发争议。离婚协议书应当尽可能具体、明确,包括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时间节点,以及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
  2.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表述:

    •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不能约定“双方离婚后,一方不得再婚”或“一方放弃对子女的探视权”等,这些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应确保所有条款均合法合规。
  3. 显失公平的表述:

    • 离婚协议书应当体现公平原则,不能存在显失公平的条款。例如,不能一方承担全部债务而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一方获得全部财产而另一方几乎一无所有。这样的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法院撤销或变更。
  4.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表述:

    • 离婚协议书主要涉及夫妻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应涉及第三方权益。例如,不能约定“双方同意将某处房产过户给第三人”或“一方承诺为第三人偿还债务”等。这样的约定可能因涉及第三方权益而无效或无法执行。
  5. 情感化或攻击性的语言:

    • 离婚协议书应当保持客观、冷静的语气,避免使用情感化或攻击性的语言。例如,不要使用“你背叛了我”、“你无情无义”等表述。这样的语言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可能加剧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 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以确保协议的主体明确无误。
  • 详细列明财产分割方案: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的分割方式、时间节点等,确保财产分割清晰明确。
  • 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明确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另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 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在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争议应如何解决等,以增加协议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

如果双方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遇到困难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作为专业律师,我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协助,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