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未成年自杀要立案吗”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成年自杀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刑事案件,因此不会直接“立案”进行刑事侦查。但是,如果未成年人的自杀行为背后涉及到他人对其的侵害、教唆、帮助等违法行为,或者自杀行为是由于遭受了不法侵害(如家庭暴力、欺凌、虐待等)而导致的,那么这些背后的违法行为就可能构成刑事案件,需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具体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当发现未成年人因自杀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这属于应当履行强制报告的情形之一。这意味着,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学校、医院、社区等,在工作中发现此类情况,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或举报后,会立即接受并查明初步情况。如果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会依法受案审查;如果涉嫌犯罪的,会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发现未成年人需要保护救助的,还会委托或者联合民政部门或共青团、妇联等提供救助,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此外,对于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强制报告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从而及时发现和制止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综上所述,虽然未成年自杀行为本身不直接构成刑事案件,但如果背后涉及到他人对其的违法行为,或者自杀行为是由于遭受了不法侵害而导致的,那么这些违法行为就可能构成刑事案件,需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同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保护。